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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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强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学校事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并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和统计报告,组织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三、强化固定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完成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报废报损、捐赠调拨等相关工作,办理报批报备手续; 四、负责公用房和土地权属管理,制定用房总体规划,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五、审核设备家具购置计划,组织到货验收、建账、领用、盘查、信息变更、移交、调剂和报废鉴定,完成进口设备减免税、机电审、商检及监管工作; 六、签订物资设备订货合同并监督执行,办理相关款项支付手续,完成合同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七、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校属企业管理体制,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校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