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
2020-10-19 |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9日-10月23日)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 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3.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3日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sysgl@upc.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附件:
1.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docx
2.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x
3. 附件3: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与隐患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