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科 |
2021-10-15 |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及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清理、申报、核销等,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总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三、负责相关资产统计工作,定期编制资产报表,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资产专项清查及固定资产盘查工作。
四、组织办理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及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备案或报批手续,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五、根据学校规划组织校园服务网点公开招租工作,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参与日常监督管理。
六、负责报废报损等待处置资产的回收管理,组织完成对外调剂、捐赠、出售、转让及报废等处置工作。
七、参与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及对学校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资产权益。
八、负责教学实习用品库房及固定资产报废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九、负责处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