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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
2026-04-27
作者:
访问量:
10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筑牢安全防线、保障教学科研平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全面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聚焦源头管控、紧盯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做好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检查要点,全面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销号”机制,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请于5月8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假期期间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经导师(指导教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相关老师需结合实验的具体特点,对实验学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切实提高实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抓实重要危险源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危险源管理,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锂电池、高温高压设备、危险性机械加工设备、强电设备和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各类危险源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1.假期需开放的实验室应向本单位备案;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源,锁好门、窗、橱。

2.假期期间,实验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3.尽量避免在假期中安排潜在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如必须开展,须经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在导师的现场指导下开展。

4.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人员擅离职守,密切关注实验进程,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严禁未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及饮食、留宿行为。

6.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六、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开放情况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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