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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28
作者:
访问量:
1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新学期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会暨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要求,为持续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

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断线、不松懈。

二、深化隐患排查,筑牢安全防线

要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 的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辐射源、气瓶、高温高压装置等关键环节,确保危化品存放规范、设备运行正常、防护设施完好。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采取措施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隐患无法立行立改的实验室要立即关停,制定并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待隐患彻底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实验活动

(一)风险评估。新建及改扩建实验室投入使用前、新增教学实验项目在制定教学大纲时以及新增科研实验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实验室运行风险可知可控。

(二)人员管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使用实验室。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机制,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进行针对性地教育培训和准入考核,未通过考核的严禁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严禁无人值守。

(三)危化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使用、储存和废弃物处置规定。不使用的危化品必须妥善保管于专用安全柜中,并做好记录。严禁在实验室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

(四)设备与水电管理。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闭不使用的仪器设备、水源、电源、气源(特殊要求需持续供电、供气的冰箱、培养箱等除外)。务必检查并确认门窗锁闭。

四、完善应急体系,确保响应及时

要做好人员、物资、预案的 “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拨打学校报警电话(唐岛湾校区 86980110,古镇口校区 86189110),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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