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阳光大厦房屋招租公告 |
2024-06-05 |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管理,发挥房屋资源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阳光大厦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名称 | 面积 | 坐落位置 | 用 途 | 招租保证金 |
1 | 阳光大厦2601室 | 23.6平方米 | 山东省青岛市黄 岛区朝阳山路329号 | 日常业务办公用房。不得经营酒店、网吧、游 戏厅、洗浴中心、KTV等项目。 | 2000 |
2 | 阳光大厦2602室 | 23.6平方米 | 2000 | ||
3 | 阳光大厦2603室 | 23.6平方米 | 2000 | ||
4 | 阳光大厦2605室 | 23.6平方米 | 2000 | ||
5 | 阳光大厦2606室 | 23.6平方米 | 2000 | ||
6 | 阳光大厦2607室 | 68.8平方米 | 5000 | ||
7 | 阳光大厦2610室 | 39.2平方米 | 3000 | ||
8 | 阳光大厦2611室 | 24.08平方米 | 2000 |
注:具体位置及房屋状况可实地查看,房屋的装修装饰由中租公司负责。
2、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3、报名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4、招租保证金
投租人须按要求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向学校交纳招租保证金,并保证最迟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5:00前到账。汇款或转账时需注明“阳光大厦招租”。投租人须使用公司账户转账,转账后由学校集中开具招租保证金收据,开标结束后按招租规定予以退还。
户 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账 号:2156 0439 152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联行行号:1044 5200 7011
5、其他要求
(1)投租人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2)报名时投租人需签订投租承诺书以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加盟商报名,房屋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必须由中租公司负责。
(4)投租人未按要求或未及时交纳招租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租资格,学校将不接受其投租材料,招租文件工本费不予退还。
(5)投租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违反,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其投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租人全部承担。
(6)中租公司须严格按国家、行业及学校有关要求使用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未尽事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6、招租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拟定协议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8、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唐岛湾校区行政楼100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9:30(逾期不再受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唐岛湾校区行政楼100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2-86983389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