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1日 星期日
  • 首页
  • 机构设置
    • 职能介绍
    • 科室职能
    • 联系方式
  • 法律法规
    • 国资管理
    • 设备家具管理
    • 公用房管理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安全
  • 规章制度
    • 国资管理
    • 设备家具管理
    • 公用房管理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安全
  • 工作流程
    • 国资管理
    • 设备家具管理
    • 公用房管理
    • 资产盘点
    • 实验室安全
  • 党建工会
    • 支部机构
    • 政治学习
    • 工会之家
  • 信息公开
    • 国资管理
    • 设备家具管理
    • 调剂信息
  • 文档下载
    • 国资管理
    • 设备家具管理
    • 公用房管理
    • 实验室管理
    • 实验室安全
    • 设备共享
    • 资质认定
首页  文档下载  实验室安全
放射源报废处置程序、要求事项及表格
发布时间:
2012-05-07
作者:
技术安全办公室
访问量:
3524

(放射性废物(源)产生单位使用)

  1、产生放射性废物(源)的单位,应到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办理登记手续,按《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废物(源)进行收集、包装和收集前的暂存。
  2、产生放射性废物(源)的单位送贮放射性废物(源)前,应当报送《放射性废物(源)送贮申请表》(见附表1),送交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审批。《放射性废物送贮申请表》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放射性废物(源)来源、种类、身份编码、数量等。(2)废物(源)形式、包装情况。(3)报废日期。(4)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或手机。(5) 当地环保部门意见。
  3、经过站领导审批,认定符合有关收贮规定后,寄发《送贮放射性废物(废源)登记卡》(见附表2-4)。送贮单位应按填写要求认真填写。
  4、《送贮放射性废物(废源)登记卡》填好后,省辐射环境管理站派员进行现场勘察、测量监测,拟定收贮计划,并与送贮单位签定收贮合同。
  5、收贮人员按照收贮计划到现场进行废物(源)收贮,同时对放射性废物(源)进行现场核对、检查、监测,一旦发现与所报情况不符,有权责令进行整改,加固,直至拒收。
  6、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后,由收贮人开具《放射性废物(源)收贮证明》,凭此证明书,由送贮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地址:
  地  址:  济南市济兖路393号
  邮  编:  250017
  联系人:  朱世华   周生贵
  电  话:  (0531)87299062     
  传  真:  (0531)87506281

废源收贮要求及事项

  1、废物(源)屏蔽包装:废物(源)的屏蔽包装,单个包装体的表面剂量率要低于0.1mSv/h,要牢固便于运输和搬运;
  2、废物(源)编号:废物(源)要统一编号, 送贮单位按照要求用红色油漆在每个包装体上编号,编号要清晰、醒目。
  3、收贮费用:放射性废物(源)产生单位根据《关于核定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03]238号),将收贮费用汇到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收到收贮费用后,10日内会同当地环保部门组织收贮工作。
  单位名称: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开户银行:济南市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
  帐号:1602001009026413147
  4、为收贮工作人员提供正常工作和食宿便利。
  5、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地址:
  地  址:  济南市济兖路393号
  邮  编:  250017
  联系人:  朱世华   周生贵
  电  话:  (0531)87299062
  传  真:  (0531)87506281
  

  放射性废物(源)送贮申请表.doc 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合同.doc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事业性资产管理:0532-86983389
经营性资产管理:0532-86980928
设备与家具管理:0532-86981616
公房与土地管理:0532-86983385
实验室安全管理:0532-86983387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邮编:266580
电话:0532-86981616传真:0532-86981616
邮箱: sbc@upc.edu.cn